從"我要去flirt阮經天"一文中收到這個留言.
"homosexual is a sin in Christianity!"
嘩, 幾驚呀.
好有種我在明, 佢在暗的感覺.
成篇文都沒有講明主角的性別,
就這樣對號入座.
沒想過看我卜的人的幻想力是這麼的強.
那又難怪,
卜海無涯, 我永遠不知什麼人在看我.
所以呢, 我一直都抱住以不針對人, 不作人生攻擊為原則.
現在收到這樣的一句留言,
大細楷又不準 ( h 應該是 H! )
又不署名.
我本身是不回應任何不署名的人的留言,
我大大方方,
你又何必靜靜雞?
所以對於他 (或她?) 的留言,
我不回應.
唉! 做人難, 做卜人仲難.
其實唔啱睇, 扯!
8 則留言:
唔駛理佢啦
SIN,點會無?
Homosexual is a sin in Christianity!
嗱,之前嗰個唔係我嚟架!
不過,呢個議題同四奶奶個眼睛嘅moisturiser TVC一樣都好值得探究喎!
一天到晚那麼多無聊人講無聊話 管不了那麼多
氣過怒過後 .. 買票看戲去
如果上帝唔比我愛一個人
只因為佢既性別
咁我仲信呢個神做咩呢?
因為佢係一個專係講愛既神
同埋呢...
呢啲審判既野
等番上帝嚟做啦
我地呢啲凡人
做咩要做埋佢既工作呢...
如到審判日子
上帝真係話係唔啱既
要唔認我既
咁咪認命囉
總之對得自己對得人
有咩所謂啫
係咪, F4??!!
哎呀, 你呢篇咪即係回應左佢既留言啦.
有感而發是OK的, 但切忌動氣, 我常常說, 為左個唔知乜水既人的一句說話而動氣好唔抵, 我地應該為呢位敢言不敢現的人感到悲哀.
多謝大家的留言, 收到了及明白的.
明天努力再寫過.
btw, 我讚成gary說的:
"審判既野
等番上帝嚟做啦
我地呢啲凡人
做咩要做埋佢既工作呢..."
好!
同意gary x 100000
朱朋
個無名氏的英文語法都有問題。homosexual 係"人"﹐點會係"罪"﹖﹖
佢審人前最好自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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