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有一位台灣朋友曾經說過:跟女朋友分手後再沒有聯絡了。理由是分手時大家的意見也有分歧,所以道不同不相為謀,分手後連朋友也做不成了。
廿多歳時覺得他的想法是對的。年輕嘛,大把朋友,舊的走了總有能力很快結識到新的人。所以人來人往的發展了及結束了很多段的友誼,一點也不覺得可惜。
過了三十多歲,人越來越自我中心,性格都成了型,自我感覺良好,不再接受別人的意見。很多興趣活動也趨向個人化。漸漸地減少了跟外界接觸,結識新朋友的意欲減到零。相反,這個時候重遇那些舊朋友,就算是當年有很多分歧或拗撬的,今天反而成為了解對方的元素,份外覺得珍貴。
現在可以更加暢所欲言了。就算是當年討厭對方的行為,今天也可以當作笑話來用:唔該你唔好再唔嗲唔吊啦;你得閒要打俾你女朋友的;你仲未同佢求婚呀....
現在已經是老朋友了,或者說是比老朋友再多一點。因為不單止快樂過,而且嫌棄過。什麼也發生了,這樣的友誼才能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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