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兩位女子為了愛情作了一個大決定.
女子A本來在香港有一份固定的職業,
收入不賴, 工作開心, 上司器重她,
服務的顧客跟她亦很談得來,
早年她的丈夫要移民到美國去,
於是女子A毅然辭去了這份優差,
跟丈夫搬到美國一內陸小鎮去,
之後生了小孩, 全力照顧家庭.
沒有再出外工作.
而她可是心甘情願的過著平靜的小鎮生活.
女子B在香港亦有一份不錯的工作.
生活安穩, 是賺錢買花帶一族.
早前她放棄了這裡的一切, 跟隨丈夫做了EXPAT WIFE,
出征歐洲實行相夫教子的生活.
她們兩女子都是我極之欣賞的人.
我們一直被這裡的氣氛影響著,
以為有一份工作, 做上去,
賺很多的錢就有好的生活.
不過我們有的是工作, 不是事業.
有縛重要而不能放下?
其實我們最想追求的是找到一位心愛的人.
然後一起生活.
地方不是重點,
重要的是跟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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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最想追求的是找到一位心愛"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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