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談盛夏光年.
兩個人: 一個希望對方不只是朋友; 另一個就視對方為一世的朋友.
朋友兩個字真吊詭.
本來大家的關係只是叫”朋友”, 加一個prefix”男”字, 他就是你的男朋友, 身份就是不一樣了.
想多了的那一位, 如果肯安守位置, 戲就演不了. 就是為了一點不甘心, 上演一場戲, 弄得翻天覆地, 回不了頭.
朋友常常取笑我有太多朋友, 個個都是best friend. 我知道best這個字用得不恰當, 它是”最”的意思. 顧名思義, 何來那麼多人? 我其實想說的是好朋友.
做了這麼多年人, 當中總有傾得來的人吧. 友情是用時間來蘊釀的, 大家一起經歷過起與跌, 分享過笑與淚, 用大家的歷史交織出來的感情才算是實在.
所以我會很愛惜每一個對我好的人, 當然不會開口閉口說愛愛愛, 最怕肉麻的事了. 總之, 出得嚟玩, 做過一秒好友, 就是一世好朋友了.
2 則留言:
呀朋友, 我其實在草蜢演唱會見到你,重揮哂手,可惜你見我唔到之嘛!
噢!真的嗎? sorry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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