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參與網上投票(除了林蓮的活動), 但讀到小奧的一篇文章"向仇恨說不之強烈譴責明光社", 真的想多一些人支持.
眼見香港有這些毒瘤在生長, 真的很希望大家可以正視這個問題, 做到電療就做, 做不到的至少大家正視這粒毒瘤.
這班人不停借宗教為名, 不斷濫用社會上的投訴機制, 影響民生.
客觀一點, 我沒有證據指他們促使這次中大學生報的風波, 但至少有一件事已經令人對這班人投以不信任票.
一位做教師的朋友向我說, 有一次一位明光社的人到他的學校講話.
他的立場是反對同性戀的, 並向一眾學生講了一番反同的說話, 認為這是破壞社會風氣, 傳播疾病, 會導致肛門陷落... 云云!
肛門陷落? 我真是第一次聽這個term! 你估個肛門是洗手盆? 如何陷落?
可惜我不在現場, 否則一定要了解清楚.
從此我對這班人真的'刮目相看', 而他們一次又一次的輿論, 亦令我對他們"沒有失望過" -- 他們亦做到Consistantly Bullshit!
所以對於這些讓香港社會文明開放開倒車的偽善團體, 大家一定要正視.
如果這個網上投票是有用的話, 亦請大家多多支持. 點擊投票!
「強烈譴責明光社佔領香港道德平台成為標準」
2 則留言:
嚴肅的問題要給嚴肅的回應。
光明社當然是偏激的團體,但不認同是一件事,否定是另一件事,如何平衡那又是另一件事。
之前也有人投訴港台同志節目和無綫電視播放電影的對白,結果無功而囘,全因爲兩家機構堅持和懂得運用大衆力量撥亂反正。
這次中文大學學生報的風波最失敗的校方放棄學生劃清界限以求自保,人家點火自己添油,還讓點火者覺得自己威力強大,信心倍增。
當港台節目也給定性為沒有問題,學校還讓光明社去演講,證明校方認同他們的觀點。容許放狼進屋,和當有學生有問題的時候校方自己變成豺狼,誰比誰更壞呢?
對待光明社這樣的機構,文明社會對於投訴還是要受理的,只需要有適當的公關技巧,意見接受一切照舊。我倒不明白應該很懂得官方回應的香港政府爲什麽會給機會讓等同三姑六婆説三道四光明社得到這麽多的曝光。
當然, 一件事情可以從多角度去看, 議論文的好處就是叫人從不同的觀點去看一件事情, 沒有絕對的對錯.
做人也是一樣, 社會就是需要接受不同的人的聲音. 但如果好似這班人一樣, 動輒就要投訴, 就是一些小孩子的行為.
記得小學生的時候, 同學之間最喜歡就是向老師投訴這投訴那嗎? 大家又何嘗見到中學生去投訴鄰坐同學取了他的筆盒而大吵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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